发表时间: 2023-12-20 21:36
12月20日,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我市将暂停实施主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通告指出,根据最新气象条件变化,决定暂停实施原定主城区12月21日启动的单双号限行措施,仍按12月10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气象灾害(暴雪)清冰除雪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恢 复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规定,执行两个尾号限行措施。(记者杨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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