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8-30 07:15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结合红山区辖区实际,就指定机动车学习驾驶路线和时间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的路线及时间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指定路线、时间进行训练时,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注意减速慢行。
1.文钟镇农产园小型汽车训练路段
佟明千禾大街--金山路--创业大街。
青山路--奋斗路--创业大街--金山路。
时间:每日5时至21时(除科目三考场考试时间及上下班高峰期外)。
2.红山区城南赤弧线小型汽车训练路段:
城南赤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路段--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前。
时间:每日5时至21时(除科目三考场考试时间及上下班高峰期外)。
3.城南赤新线大型货车及小型汽车训练路段:
赤新线X181(3KM)--X181(6KM)。
无名路:赤弧线--赤新线。
时间:每日5时至21时(除科目三考场考试时间及上下班高峰期外)。
4.红庙子镇高新园区小型汽车训练路段
九玖街:嘉隆路--赤元线
拓佳街:嘉隆路--无名路
四号路:泰领路--无名路
嘉隆路:九玖街--拓佳街
泰领路:九玖街--四号路
科峰路:九玖街--拓佳街
无名路:拓佳街--四号路
时间:每日5时至21时(除科目三考场考试时间及上下班高峰期外)。
按照以上路线和时间,可以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如遇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禁止在道路上学习驾驶。
二、相关要求
1.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
2.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线在考试时间外,可以作为训练路线使用。
3.在训练过程中,教练员不得将教学车辆交给与教学无关人员驾驶;严格遵守训练路段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及限行、管制等规定;严禁在非指定路段进行训练。
4.所有教练员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标识,挂牌服务。
5.驾驶训练用车必须使用合规教练车,严禁使用非教练车在训练路段进行练车。
6.驾校及教练员要熟知科目三考试路段考试时间,严禁在考试时间及上班高峰期进行驾驶训练。
7.教练员要正确引导学员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
8.违反上述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
9.请附近居民和途经该路段的广大驾驶人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规定同时废止。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或更新指定线路。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分局交管大队
2025年8月29日
来源:红山公安
编辑:贾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