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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限行规定调整,影响几何?

发表时间: 2018-12-20 12:11

今日(12月20日)上午,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加强市区道路通行管理,巩固全国文明城创建成果,积极倡导市民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新时代交通出行理念,缓解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石家庄市道路交通实际,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
1年12月31日。

中型以上货车限行时间由“每日5:00至24:00”改为“每日24小时”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方面介绍,与此前相关规定对比,《通告》将限行时间由原来的“每日05:00至24:00”修改为“每日24小时”;限行区域由原来的“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范围”修改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已办理通行证车辆除外)”

同时,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石家庄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时,限速40公里/小时。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限速30公里/小时。

■《通告》原文

——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已办理通行证车辆除外)。

——途经石家庄市的外埠(非冀A号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应当绕行京港澳高速、石黄高速、石太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或三环路以外国省道路。

轻型以下货车早晚高峰限行时间由“工作日”改为“每日”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方面介绍,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根据高德地图拥堵指数和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运输实际,《通告》对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设置了限行时间、限行区域。

其中,早晚高峰限行时间由原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修改为“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限行区域由原来“二环路(含二环主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修改为“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

■《通告》原文:

——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道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车、运钞车等载货汽车除外。

——每日7:00-11:00、15: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每日7:00至19:00时,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拼装车禁上路 并对外埠号牌载客汽车设置了限行时间和区域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方面介绍,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通告》对三轮车、摩托车禁行区域进行了明确。同时,根据市区早晚高峰时段机动车出行总量数据显示,对外埠号牌载客汽车设置了限行时间、限行区域。

■《通告》原文:

——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非国家标准的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

——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刘山杉

■编辑/张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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