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12-22 14:53
晋中市太谷县公安局于12月21日上午发布通告,决定从21日12∶00至27日24∶00,对太谷县主城区内机动车实行尾号限行,每日限制两个尾号。按照相关要求,12月21日,车牌号尾数为1、9的车辆禁止通行;12月22日,车牌号尾数为2、8的车辆禁止通行;12月23日,车牌号尾数为3、7的车辆禁止通行;12月 24日,车牌号尾数为4、6的车辆禁止通行;12月25日,车牌号尾数为0、5的车辆禁止通行;12月26日,车牌号尾数为1、9的车辆禁止通行;12月27日,车牌号尾数为2、8的车辆禁止通行 (车牌号尾数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号阿拉伯数字最后一位数为准)。 本报记者 陆祁国 通讯员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