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03-03 09:46
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3月2日,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均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隔离治疗。
截至3月2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2例(普通型8例、轻型24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
现将新增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关情况及活动场所通报如下:
确诊病例1:居住于硚口区永安巷63号,为2月27日通报确诊病例1的亲戚,在已隔离密切接触者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
确诊病例2:居住于硚口区宗关街新合东村,为2月28日通报确诊病例3的邻居,在已隔离密切接触者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
确诊病例3:居住于江岸区丹水池街锦湖金利花园1期,系608路公交车司机,在重点管理人员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确诊为新冠肺炎(轻型)。
确诊病例4:居住于江岸区丹水池街锦湖金利花园1期,为确诊病例3的家人,在已隔离密切接触者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
请于2月21日12:00—12:40乘坐793路公交车从汉黄路新荣村站至百步亭花园路温馨苑站区间上下车的人员;2月25日、2月26日、2月28日、3月1日13:00—21:30乘坐608路公交车的人员;3月1日13:30左右至14:30左右,乘坐509路公交车从解放公园路站至堤边路公交场站区间上下车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快速响应,加快核酸筛查,加强流调排查,及时规范隔离管控风险人员。鉴于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过程更为隐蔽,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单位、社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等防疫规定,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来源 |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湖北省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不适及时规范就医。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就医,建议先向社区报备。
提前预约了解流程
公众如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不要自行用药,可按需选择就近医院就诊,医院急诊和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经预检分诊后可现场挂号就诊;非急诊的市民朋友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及电话等形式预约挂号,提前了解医院的就诊流程及相关要求,错峰诊疗,就医结束后不在医院逗留,避免人群聚集。
就诊途中做好防护
首选私家车出行,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与其他乘客保持安全距离,乘坐公交车和出租车时尽量开窗通风。
配合做好信息查验
进入医院门诊大楼,除要出示“健康码”外,还需要准备好“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
注意手部卫生
就诊过程中,尽量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住口鼻。
牢记一米线
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选择楼梯步行,若乘坐轿厢电梯,应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不要聚集在诊室内等候和围观。
如实报告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
如实报告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不谎报、不瞒报。有以下情况的要主动告知:
3天以内发热(体温≥37.3℃);
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不发热,但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和体征如干咳、乏力、腹泻等,特别是近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已公布的新冠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者。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如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遵守医院的住院要求
需要住院的患者朋友,应详细了解医院住院要求,如“一患一陪”、患者和陪护人员持有效核酸证明办理入院、谢绝家属亲朋前往探视等,严格按照医院要求规范住院。
返家后注意事项
返家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和流动水清洁双手,若在医院内接触了有可疑症状的人,需对外套进行消毒处理,尽量选用物理消毒或烘干机80℃以上烘干20分钟,必要时可选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
(转自 长江日报 记者武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