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2-22 16:34
山东省齐都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道路拥堵情况,结合辖区道路沿线危险化学品管廊管道较多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对辖区部分道路禁行的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 限行和禁行车辆类型
中型、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专用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二、限行道路及时间
(一)限行道路
1.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南起淄江路与辛化路路口北至辛化路石油办路口);
2.淄博市临淄区南沣路(东起南仇粮店路口西至十化建生活区西北分叉路口);
3.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东起二化立交桥东首西至乙烯东路路口);
4.淄博市临淄区乙烯中心路(东起乙烯东路路口西至金烯路路口);
5.淄博市临淄区金烯路(南起乙烯南路路口北至乙烯北路路口);
6.淄博市临淄区冯北路(南起乙烯南路西首红绿灯北至冯北路铁路桥北首);
7.淄博市临淄区乙烯南路、乙烯北路、乙烯东路、乙烯西路、金烯路、经七南路、汞山路、公泉路、沥青南路、北青路、一化北路、一化南路。
(二)限行时间7时00分至8时30分,17时00分至18时00分。
三、禁行区域道路及时间:
(一)禁行区域道路淄博市临淄区胜炼、蜂山、胶厂、十化建、石槐生活区等生活区道路。
(二)禁行时间0时至24时(全天)。
四、遇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限制通行的,另行向社会发布通告,所有车辆按通告要求执行。
五、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禁限行区域路段和时段限制。
六、对违反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齐都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