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9-02 23:16
为持续优化改进货车通行秩序,更好保障物流通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静乐县交通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 (晋公通字{2022}83号)文件精神,结合静乐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城区货车通行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1、限行区域
北起杜静线石咀头村
南至碾河桥西
2、管控措施
(1)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且车长小于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允许通行。
(2)重、中型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3)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3、具体情况如下:
碾河大桥西卡口、贯峪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十六条第ニ款规定,现向社会进行通告。公示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将正式启用并依法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通告
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