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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禅师视角下的佛家“三宝”解读

发表时间: 2024-09-29 11:57

无住禅师视角下的佛家“三宝”解读

上接《禅宗人物志:保唐无住(八)各自成就》

上回曾言,无住禅师与道士以及儒家隐者探讨佛道之理,且分别凭借道家经典和儒学精粹去批驳当下道学与儒学践行过程中的不良风气。

虽未曾援引任何佛家经典及禅宗理论,却能够使众人心悦诚服。道士们与儒学隐者当场皆表明甘愿追随无住禅师参佛悟道。

此次,除却道士和儒家隐者,一同前来保唐寺讨教的尚有佛家的法师与律师。无住禅师又将如何去说服他们呢?

接下来无住禅师向法师们问道:“如何为佛?如何为法?如何为僧?”

佛家“三宝”乃为佛、法、僧。“佛”所指乃是佛祖,即释迦牟尼。“法”即为佛祖的教义、佛理。“僧”所指的即为僧团。“佛”乃信仰之所在,“法”是所依凭之物,“僧”为实践之行径。此三者共同构建成了一个完备的信仰与实践之体系。

但凡宗教,定然具备教主、教理、教徒这三大基本要素,当然,通常还存在场所、教产等其他构成要素。然而最为关键的仍是“三宝”,此亦为判别是否为宗教的重要凭据。

故而,此问题于在场的佛教人士而言,全然不成其为问题。正是这不成问题的问题反倒令法师们不知所措。面面相觑,难道还有别的解释?

见法师们缄默不语,无住禅师遂言道:“离相即为‘法宝’,知法即为‘佛宝’,无为即为‘僧宝’。”

法本无常法,无一切法方为真正之“法”,佛法乃是离一切相的。即:但凡能耳闻、言表、道明、目见、手触、心悟的当下示现,皆非正“法”。那么,究竟何者为“正法”呢?

既然是离一切相,自然难以言说正法究竟为何,但可以知晓何者不为“正法”。显然,“正法”不过是一个概念罢了,只因离一切相,全然无法直接获取。就好比:要评判一个看不见的东西是什么样子的,这如何能评判呢?

例如:黑洞究竟是何模样?黑洞的引力强大至连光线都无法逃脱,自然不可见了。然而,却能够从黑洞对周边天体的影响间接地知晓黑洞的存在。

虽无法言说、不可直接获取,却能够从其对立面予以间接获⁡取,此乃“道”的辩证统一之原理。佛陀言“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此即为“正法”的对立面。

既然是对立统一,这句话当中自然便蕴含了何为“正法”之意,尽管未曾直截了当地指明。“一切所能得到的相都不是真相”:这句话虽然没有直接说真相是什么,但同时也说了真相是如何存在的。

倘若能够体悟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并于相离相,便能够称之为“佛”了。故而,“佛”并非特指某一人,而是某一类人、能够于相离相之人、心无所住之人。

人人皆能成“佛”,此乃禅宗使佛学走下神坛,亲近大众,得以于中国昌盛并传承两千载的缘由。

既然已然能够于相离相,不为眼前示现遮蔽本性,那自然能“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能依当下形势顺势而行,无为而无不为了。这就是“僧宝”,是“佛”的当下示现。“佛”是境界,“僧”则是实践。

于无住禅师的阐释之内,“三宝”复又成为知与行的关联,依旧未离认识论、方法论的哲学范畴。

无住禅师继而言道:“既然正法离诸一切相,自然不可言说。故而,佛陀方才道:一切说法者,所言之皆非正法,所言者皆为正法于自心中之投影罢了。”

“诚然,听法者亦无正法可听、可得,所闻者皆为说法者之个人见解,所得者乃是自己所听于自心中之投影。无法可说,乃名说法。”

《金刚经》中有云: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佛陀住世四十九载,无时无刻不在说法,然而他却言自己“未曾说一字”,盖因佛陀所言亦是“相”,缘由在于真相无可言说。

倘若将佛陀之言执作正法,把由佛陀之言汇集而成⁢的经典执为绝对,实已背离佛陀说法的初衷。佛陀早便告知世人:“未曾说一法”,你却还在争论哪一法为正宗。

诸法师闻听无住禅师的这一番阐释,皆颔首沉思,⁡于他们心中实则已然接纳了无住禅师的说法。

无住禅师复问在场的律师:“何为戒律?戒之本质为何?律之意义安在?”

众律师不答。

无住禅师又问:“知道主与客都代表着什么吗?”

律师们拱手道:“请和尚为大家说说何为主客之意。”

无住禅师言道:“有来有往者为客。无来无去,始终皆存者乃主。相,乃外在事物于内心中之投影。念,系自心因外境而生之感受。此二者皆具生灭之性,自然皆为客。”

“虽相、念乃随外缘而具生灭之态,然生起相、念的那个本体却始终如一。其非何事物,仅负责‘生起’而已,此即为主人。”

例如:同事对你的工作方案提出了相异的意见,此即为那个“外缘”。由于人人皆存有那个“主人”,故而必然依缘而萌生出某些东西。至于究竟会萌生出什么,由外缘与内识来决定。主人仅负责“生”这一动作。

主人只负责策动,这就是人人皆有的那个应对外缘的“主动性”,也谓之为“佛性”。

人人皆有“主人”,也都面临同样的外缘,但每个人的内识不同,则会生起不一样的“念”。

内识大度之者,通常会接纳同事之意见,心生“感谢”之意。内识自我之辈,则往往极难领受他人之意见,势必心生“讨厌”之念,乃至脱离事宜而质疑他人之人品,此人莫非对我存有成见啊!

无论“感谢”还是“讨厌”都是客,都是一时之念、当下之念,都是有生灭、善变的。那应如何对待这些念想呢?

恰似主人对待客人那‬般:来者皆为客,以好酒好菜款待,管他们言何、行何,仅默默聆听、观瞧,不表态度。不论他们于家中如何“肆意妄为”,闹腾一阵自会离去,与客人较哪门子真啊!

如果较起真来,打破了“坛坛罐罐”,留下“一地鸡毛”,收拾残局的还不是“主人”。

对于念想,应如主人“观照”客人一般,不参与其中、不与之交涉,默默予以关注便足矣,切不可被客人带了节奏。需知晓,家乃自身所属,客人闹腾过后即会离去,并非长久居住于此。

说完了主客,无住禅师再谈戒律。

通常而言,皆认为佛教的戒律乃是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用于约束僧众日常之言行,以利僧团管理的条条框框。实则,戒律尚有更为深层次之含义。

无住禅师说道:“戒非色非心,乃人之本体,那个如如不动的主人。律则是降伏内心的是色是心,以回归非色非心的本来面目。所以,戒是本体,律是功用。”

“戒乃众生之本性,人人皆具足,生来即圆满,本就清净。然而,妄念萌生之际,则打破了原有的净,玷污了本来的清,而妄念不生之时,则自然归于清净。”

“故而,戒律并非必定要如何行事,必定存有一个固定之标准。倘若存有此般想法,便是妄念萌生,又如何能够᠎清净?倘若持守戒律,墨守成规,实则就是在‘破戒’,已然打破了原有的清净本性。”

“戒与非戒乃一体二相之对立存在。当欲持戒之时,已然非戒,倘若不执着于教条,实则径直通达本心。”

“然而,当今之律师并未明晰这‘一体二相’的辩证关系,总是将垢与净、犯与戒割裂看待。把某某做法划归作持戒,又把某某行为定义成犯戒。这些执着于相的举措,实则与外道无异啊!”

“你们将妄相视作垢,把无妄视为净。执我认作垢,无我当作净。在倡导某些之时又排斥另一些,此本就属妄作妄为了。”

“需知晓,并非存有何种确切的负面的、欠佳的做法被称作“妄”。而仅仅是表示执取,哪怕是执于佛法,亦为妄。那执于千古不变之戒律者,自然就是“妄”了,自以为乃戒,实则非戒矣。”

“当今之律师,仅为追名逐利,其一切行止皆怀私心。自以黑白分明、论断是非视作戒行,实则此乃颠倒之态,原本无是亦无非。如此作为,绝非佛陀教化之本意。”

未曾料到自己潜心钻研并践行一生的“戒律”,在无住禅师眼中竟是这般不堪,律师们竟也无从反驳。

由于保唐寺的这一回对各家的勘辩,使得无住禅师的禅法方才获得了真正的认可。起初,杜鸿渐、崔宁等官员的认可属于官方层面的认可,而道士、儒学隐者、法师律师的认可则为“专业”领域的认可。

虽然“保唐宗‫”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成为当时禅宗江湖中的十大禅派之一,但传承的时期却很短暂。主要原因大概有两点:

其一,“保唐宗”的核心依旧为南宗顿教。其修行不讲求法门,不局限于手段。然而,对于根器欠佳的常人而言,无参习之法可依,此乃极难之事,通常皆需明师予以引导,南宗顿教更是这般。

其二,无住禅师于世间弘法的时长不长,主持保唐寺仅达八年之久,便于唐代宗大历九年(774 年)圆寂。其法嗣稀少,明师更是寥寥无几。

最为令人遗憾的当属那件由达摩祖师传下的传法袈裟,自无住禅师往后便再无传承。无住禅师在圆寂前夕,既未将禅宗传法袈裟授予任何一位弟子,亦未向任何人言明传法袈裟的去向。

自此,禅宗祖传的传法袈裟全然没了任何音讯,化作了永恒的传说。



禅宗人物志:保唐无住(九)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