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物业热议:铲屎官们,这些养犬知识你了解吗?

发表时间: 2023-10-18 16:04

“文明养犬,我们不掉‘链’”

“文明养宠温馨提示”

“做文明‘铲屎官’,争当文明养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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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天

物业“花式”宣传文明养狗的消息又刷屏了

近日,四川崇州犬只伤人事件广受关注,全国多地宣布将加强养犬管理。

文明养犬尺度为何?什么犬类在禁养犬名单之中?养犬人应该如何申报?爱犬在哪些城市场所不能出入?……一时间,关于养犬的众多规定再次引起讨论。

在东莞,养犬早已有法可依。2020年9月30日,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文依据现行的《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一一梳理东莞“铲屎官”的必修知识点。

哪些品种位列养犬“黑名单”?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危险犬。危险犬具体目录由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何为危险犬?东莞公安机关的通告显示,危险犬是指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的大型犬只。

东莞列出了38种危险犬品种,包括西藏獒犬、圣伯纳犬、波尔多獒犬、罗威那犬、斗牛獒犬、大白熊犬(比利牛斯山地犬)、美国(比特)斗牛梗犬、阿根廷杜高犬、日本土佐犬、巴西菲勒犬、牛头梗犬、西班牙獒犬、丹麦布罗荷马獒、美国斗牛犬、英国老式斗牛犬、法国狼犬、昆明犬(别名中国狼犬)、杜宾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重庆犬)、苏俄牧羊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意大利卡斯罗犬、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犬、意大利扭玻利顿犬、斯塔福梗犬、阿富汗猎犬、威玛猎犬、美国恶霸犬、寻血猎犬、巴仙吉犬、纽芬兰犬、拳师犬、凯丽蓝梗犬,以上獒犬、狼犬、梗犬等烈性犬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体高(即肩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厘米以上犬只”列入危险犬的品种,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烈性犬只。

同时,《条例》规定,饲养危险犬的,由公安机关对每只犬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出台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对禁养犬、限养犬的规定却不尽相同。沈阳规定了48种禁养犬只,上海21种,南京30种,济南56种,东莞则是37种。

在具体规定上,各地对于犬只的大小也有不同要求。据知乎网友梳理,北京对于养犬肩高设置是最严格的,为35厘米,这个阈值几乎限定了在北京重点管理区中,只能养小型观赏犬;而广州的限制较小,和东莞一样均为71厘米。而在这之中,大部分城市的设置范围都在50厘米—60厘米之间。

“铲屎官”们,在不同城市养犬记得看清要求。

携带犬只外出应该注意什么?

《条例》明确,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的,养犬人、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养犬人、管理人不得驱使犬只伤害他人。

在外出时,“铲屎官”们要做到这些:

1、为犬只佩戴犬牌;

2、用长度两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犬只或者将犬只装入笼内或者袋内;

3、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装入笼内或者袋内的除外;

4、主动避让行人,特别是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5、不得在禁入时间段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

6、携带犬只乘坐公用电梯时,应当将犬只装入笼内或者袋内,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并收紧犬绳。已搭乘人对犬只有不良反应的,应当告知携犬人,携犬人应当携犬只主动避让;

7、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8、立即清除犬只的粪便等排泄物;

9、不得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携带;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违反上述规定,携犬人将被处以5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

哪些场所你的“爱犬”不能进入?

宠物越来越成为当代人的生活陪伴,带宠物外出打卡也一度成为流行。但是,《条例》明确了哪些城市场所和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养犬人士一定要记住。残疾人携带导盲犬、扶助犬等工作犬除外。

1、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交通售票厅、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

2、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酒店和大中型购物场所;

3、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

4、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5、公安机关划定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此外,为犬只开设的专门服务场所和区域不受此规定限制;公安机关可以划定临时区域,禁止在重大节日或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携带犬只进入。

同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和时间段;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和时间段;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其管理的场所内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和时间段。

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有权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携犬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养犬究竟归什么部门管?

“犬只伤人、扰民应该找什么部门反映?”“犬只影响环境卫生应该找谁?”许多市民关于养犬究竟属于什么部门管还有疑问,有人说是公安,也有人说是城管。

其实,关于养犬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条例》第五、六、七、八条对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了划分。

遇到犬只问题时,市民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犬备案、犬只携带外出的监督管理、流浪犬只的收治管理,查处未有效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放任犬只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等违法养犬行为。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防疫,伤人犬只医学观察和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犬只收治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影响城市公共场所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法养犬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养犬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犬相关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对本区域内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依法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召集村民会议、居民会议依照本条例制定文明养犬公约,同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收集物业住宅小区内养犬信息,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及时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关于违法养犬行为的投诉、举报。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养犬行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业主大会依照本条例制定文明养犬管理规约,文明养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文明养犬管理服务,制定相关行业规范,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文明养犬管理活动。

“爱犬”未领“身份证”最高可罚10000元

据悉,东莞实行养犬备案制度。养犬人应当在养犬之日起30日内,到养犬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

备案建档时,养犬人应当提供养犬人的姓名或者养犬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证件种类和号码、固定住所或者场所地址、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犬只的品种、出生日期、主要体貌特征和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

值得注意的是,养犬人自办理养犬备案后,犬只主要体貌特征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更新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

养犬备案服务机构自收齐养犬备案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犬只编制全市唯一序列号,免费植入犬只电子身份标识,并发放智能犬牌。

同时,未按规定办理养犬备案建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每只犬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每只犬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据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条例》根据听证会和网络问卷调查掌握到的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找出最大公约数,较好地平衡了养犬人与非养犬人的利益。

同时,借鉴兄弟市的经验,《条例》根据东莞的实际,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科学设计有利于提高执行质量的制度: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机构办理养犬备案、免疫等事项,既节约政府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又极大地方便群众;二是养犬备案、管理和疫苗均不收费,提高养犬人办理备案、免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养犬管理的效能;三是不实行分区管理,由于东莞早已不是传统城乡泾渭分明的城市,而是城乡一体化的都市,不实行分区管理能大大降低执行的难度;四是明确犬只伤人后养犬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减少矛盾纠纷,降低时间成本;五是建立犬只收治、无害化处理、医学观察等配套管理制度,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强化养犬全过程的监管。

【整理】南方+记者 马新杰

【图片】何绮莹 龚名扬 欧雅琴 谢麦诗 施美 李玲 龚菊

【作者】 马新杰;何绮莹;龚名扬;欧雅琴;谢麦诗;施美;李玲;龚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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